
(1)危險標志只安裝于存在直接危險的地方,用來表明存在危險。
(2)禁止標志用符號或文字的描述來表示一種強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種行為。
(3)警告標志通過符號或文字來指示危險,表示必須小心行事,或用來描述危險屬性。
(4)安全指示標志用來指示安全設施和安全服務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處給出與安全措施相關的主要安全說明和建議。
(5)消防標志用于指明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這些設施。
(6)方向標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緊急出口,火災逃逸和安全設施,安全服務及衛(wèi)生間的方向。
(7)交通標志用于向工作人員表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標志用于指示出特殊屬性的信息,如停車場,倉庫或電話間等。
(9)強制性行動標志用于表示須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預防措施。例如,穿戴防護鞋,安全帽,眼罩等。